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

简评: (证监会)勿通过境内网站参与境外证券交易

作者:藿香子    时间:2016年7月28日    (版权所有,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 证监会提醒勿通过境内网站或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交易。要点如下:
“证监会介绍,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根据中国《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中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简评:既然有境内互联网公司提供违法的投资境外证券市场业务,为什么监管部门不发挥监管职能,勒令这些非法经营停业?
“ 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且证券投资账户及资金均在境外,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请勿参与此类投资,以免遭受损失。“
简评: 尽管是境外证券市场交易,但投资者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如果发生纠纷,纠纷双方均在境内,应属中国相关法律管辖范围,为什么”投资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证监会还提醒,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境内居民可以通过购买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产品份额、参与“沪港通”交易等合法渠道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请通过合法渠道参与境外证券市场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简评: 问题的本质是国内有投资境外的需求,但监管部门重重约束,这种需求无法合理满足,才出现了提供这种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实际上国内企业近几年投资海外势头强劲。既然企业可以投资境外,为什么平民百姓不可以?

作者:藿香子
时间: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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